验收公示
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 化产工程10万吨/年炭黑项目 (二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 化产工程10万吨/年炭黑项目(二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 化产工程10万吨/年炭黑项目(二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

建设单位: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北部湛江钢铁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共分为两期建设,炭黑二期项目建设14t/a硬质炭黑生产线(2#线)和12t/a软质炭黑线(3#线)及配套公辅设施

2022721日,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宝化炭黑厂区组织召开了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 化产工程10万吨/年炭黑项目(二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建设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特邀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现场检查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咨询了有关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宝化炭黑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的验收监测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的要求。固体废物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妥善处置。各项环保措施总体有效。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综上,本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2022811-202297(20个工作日)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9-3527283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3-68484317

邮箱:378731091@qq.com



附件:炭黑二期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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